关于举办广东海洋大学第二十五届
校园十大歌手比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积极向上、百花齐放、格调高雅、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经研究,决定举办广东海洋大学第二十五届校园十大歌手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主题
请党放心,强国有我
二、比赛时间
初赛:2021年11月18日前,由各学院自行组织。
半决赛:2021年11月27日19:30
决赛:2020年12月11日19:30
三、比赛地点
初赛由各学院自行决定,半决赛和决赛均在湖光校区东区礼堂举行。
四、参赛对象
广东海洋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不含音乐专业)。
五、奖项设置
(一)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7名,最具潜力奖、最佳台风奖、最具人气奖各1名,对进入决赛的十位选手授予“校园十大歌手”称号;
(二)设优秀组织奖3个,授予“优秀组织奖”称号。
六、其他事项
(一)名额分配
各院按学院人数决定推送进校园十大歌手比赛半决赛的人数:2000人以下的学院,可推选1名选手;2000人以上3000人以下的学院,可推选2名选手;3000以上的学院,可推选3名选手。(注:联合举办院十大歌手的两个学院按照两院人数之和适配以上规则)
(二)参赛形式
独唱、对唱、小组唱(限6人以内)
(三)参赛歌曲
1.参赛曲目围绕建党百年,凸显海洋特色,弘扬时代精神,传播社会正能量,体现爱党爱国爱校,反映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和当代大学生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及高雅的审美情操,结合我校海洋特色文化。
2.红歌合唱:红歌合唱类作品要求选择红色经典曲目。
3.原创校园歌曲:原创校园歌曲要抒发爱党爱国爱校之情,赞美师生情谊、亲情友情、反映朝气蓬勃的当代校园生活,含原创作品和改编作品两种形式,原创作品是指完全自主作词作曲的音乐作品,或借鉴部分(不超过八小节)现成作品的音乐元素创作的音乐作品;改编作品是指在该作品手法表演形式的基础上进行改编和创新的二度创作作品。歌曲曲风应朴实明快,歌词健康向上,韵律富有节奏,洋溢青春活力,弘扬校园正能量。
4.鼓励红歌合唱或自主创作校园歌曲,对于演唱红歌或原创歌曲的选手,将酌情加分。
5.视参赛环节可以配伴奏(可使用伴奏或自弹自唱)。
附件:第二十五届校园十大歌手比赛赛制及评分
共青团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会
2021年11月3日